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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新条例规定给树木“文身”最高罚2万
来源:皖东晨刊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08日作者:
今年春天以来,南京关于“绿”的争论一直未停,而“绿评”也已经举行了8次,这些都是因为南京人“爱绿”。记者4日获悉,《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(草案)》现正征求市民意见。《草案》中规定了十种危害城市绿化禁止行为,其中,在树木上刻画最高可罚2万元。
记者看到,草案中列出了十种危害城市绿化禁止行为,都是些小却多见的行为:损坏草坪、花坛或者绿篱;在草坪、花坛、绿地内堆放杂物,挖掘、损毁花木;在树木上刻画、钉钉、缠绕绳索、架设电线电缆和照明设施;擅自采花摘果、采收种子、挖采中草药、挖采野生种苗;擅自在绿地内取土,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,围圈树木,设置广告牌;在离树干一米范围内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、供水、供气、电缆等各种管线或者挖掘坑道;向绿地内扔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等废弃物;损坏绿化设施;破坏城市绿地的地形、地貌、水体;其他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。
《草案》规定,具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,赔偿损失,恢复原状,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